废水未处理擅自排放 安徽一国企子公司被罚

废水未处理擅自排放 安徽一国企子公司被罚

据阜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8月12日消息,因废水未经处理擅自外排,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被罚款488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阜环罚〔2024〕2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及洗选、煤化工、火力发电,2024年3月5日纳入阜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200591405797M001V)。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冲洗翻车机身废水未经处理排入中转站北侧的自然水沟。2024年4月28日、5月10日,阜阳市颍东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你单位口孜东矿内西北角东西方向水体西段北侧地面污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HAC—HJ2404732)显示:化学需氧量5.45×104mg/L、氨氮3.90×103mg/L,《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HAC—HJ2405438)显示:石油类90.1mg/L,其中,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石油类10mg/L二级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150mg/L二级排放标准、氨氮25mg/二级排放标准。

以上事实有16项证据证明。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处罚款488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安徽省阜阳市,是一家以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主的企业。

股权穿透信息显示,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是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是一家国企公司。

来源:阜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