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全椒圣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款1.5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滁环(全)罚(2024)13号。
具体信息显示,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5月8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应急预案到期后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上市事实有5项证据证明。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参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14通用裁量表的裁量标准,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全椒圣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1.55万元。
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