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监管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存两项违法违规事实,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简称“安徽长丰农商行城东支行”)被罚款60万元,多名责任人被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安徽长丰农商行城东支行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转存款后再质押用于贷款;员工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
时任安徽长丰农商行城东支行行长陈红梅,对该行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转存款后再质押用于贷款承担管理责任;对员工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安徽长丰农商行城东支行客户经理尹凯,对该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来源:安徽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