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安徽芜湖)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省芜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废水外排被罚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芜环罚﹝2024﹞112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4日对G50沪渝高速公路、G5011芜合高速公路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工程(起点至芜湖枢纽段)项目工地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行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致使项目配套拌合站的生产废水外排。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省芜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股权穿透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文/蒋欣益)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