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两大环境违法行为 芜湖新利德玻璃制品被罚30万

涉两大环境违法行为 芜湖新利德玻璃制品被罚30万

9月5日,信用安徽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生产废水外溢至雨水管网、露天堆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芜湖新利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芜环﹝湾﹞罚﹝2024﹞2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5月24日、6月20日对芜湖新利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2024年5月22日该公司已经发现浮球阀损坏导致沉淀池废水外溢,不及时进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现场检查时沉淀池内生产废水外溢至雨水管网;

2.露天堆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法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照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按照按《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中表14进行裁量,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第一项行为处罚款2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按照按《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中表9-5进行裁量,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第二项行为处罚款10万元,合计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芜湖新利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