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安徽)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鸿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被罚款九千元。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7月31日在固镇名邦锦绣御府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存在未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水泥、砂石等散体材料未采取覆盖措施和建筑垃圾未覆盖且未采取封闭方式清运的三项违法行为。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520条。固镇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