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晚间,六国化工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据公告内容,2023年4月6日,公司与关联方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化工”)、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化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对鑫泰化工的2403.69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兴化工,公司未及时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对相关情况进行描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邢金俄作为公司董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邢金俄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 10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安徽证监局(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 6 号)接受监管谈话。
据公司官网信息,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六国化工或公司)2000年12月28日,由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并控股,设立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0470)。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铜都投资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股权穿透信息显示,该公司由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20.49%,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则由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37.2602%。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