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补贴、额度、账户清理!安徽2市公积金最新消息

事关补贴、额度、账户清理!安徽2市公积金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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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黄山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黄山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非公“四上企业”和留黄“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补贴兑现情况及贷款有关政策。

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夯实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基础,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

清理对象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封存账户;

2.离退休职工封存账户;

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封存账户;

4.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改制,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封存账户;

5.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完整的封存账户。

办理方式

第一种:职工个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封存账户,均可到我市任一业务大厅办理销户或转移。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账户封存期间,其本人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转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封存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黄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销户。

2.离退休职工,可通过“黄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代办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死亡职工社保卡、身份证及死亡证明,此项只能到业务大厅办理。

第二种: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完整的封存账户

由缴存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任一资料至缴存地业务大厅申请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1.缴存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

2.原缴存单位破产、改制、倒闭、注销的,可提供原缴存单位工作证、工资凭证、退休证、住房公积金存折、社保证明、失业下岗证、原缴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待个人身份信息完善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销户提取。

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

非公“四上企业”和留黄“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补贴兑现情况

我市今年在省内率先推出非公“四上企业”补贴和“毕业生”补贴政策,今年8月,采用“免申即享”方式成功发放第一批住房公积金补贴共计85560元。其中,4家非公“四上企业”享受缴存补贴50760元;144名留黄“毕业生”享受到缴存补贴28800元;4名留黄“毕业生”享受到贷款补贴6000元。

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有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激发企业和留黄“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同时也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招才引智方面的重要作用。

3项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政策

7月17日,我市发布三项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政策:

一是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调整为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可贷额调整为70万元。单、双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额度各提高10万元。

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基数至20万元。即,可贷额计算公式=借款人抵押基数20万元+共同借款人抵押基数20万元+(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余额)×8,但不得高于现行最高贷款额度。

三是住房公积金单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贷款的,可贷额给予保底,即职工缴存余额不足1.5万元的,按照1.5万元计算,可贷额保底32万元。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截至目前共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22笔(其中近1/4按最高贷款额度办理;近1/5享受到可贷额保底32万元),比政策发布之前受理笔数明显增加。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在保障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优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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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马鞍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

“睡眠账户”公告(第十一批次)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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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从2024年7月起,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分批次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睡眠账户”清单,请相关单位及其职工或第三方相互告知,及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或销户提取业务

办理途径: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

1.工离退休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外地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登录“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身份认证→业务大厅→离退休提取、离职半年以上未重新缴存提取)或皖事通(定位马鞍山市→点击马鞍山公积金→离退休提取、离职半年以上未重新缴存提取)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销户提取,也可以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

2.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调离本市,在外地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微信登录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点击登录→热门服务转移接续→我要申请立即办理),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或前往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在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现缴存地接续缴存。

3.工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Ⅰ类银行卡,缴存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原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或遗产分配公证书等资料,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不准确的

可凭工作证、失业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证明等任一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

“睡眠账户”清单(第十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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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