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瑞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被罚10万元,其在职员工李*林被罚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合环罚〔2024〕5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7日对安徽瑞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
在对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废水COD自动检测分析仪开展2024年6月份比对监测时,通过操作仪器取消超过试验指标限值±5mg/L的监测数据生成上传,未将该超过试验指标限值的监测数据记入原始记录。
以上事实有9项证据可以证明。
安徽瑞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规定。

依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业整顿。
1.停业整顿的方式。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业整顿,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应当包括公司内部管理、业务知识和职业操守培训等具体改正措施、具体责任人员等事项。
2.停业整顿的期限。停业整顿期限为你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至完成整改任务后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之日止。
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履行停产整顿措施的情况开展后督察,并在解除停业整顿后进行跟踪检
对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罚款壹拾万元整。
依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李*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贰万元整。

来源:合肥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