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通报!亳州这三家公司被处罚!

典型案例通报!亳州这三家公司被处罚!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筑牢安全底线,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走过场”典型案例,用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的形式,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案例一

安徽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

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7日,蒙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对安徽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工人郁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切割作业等两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批准,蒙城县应急局对安徽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经过调查询问、网站核查确认郁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从事特种作业违法行为属实。

【处罚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7月26日,蒙城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安徽某门业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

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上岗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22日,蒙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12345热线举报单反映问题,对安徽某门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工人李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现场询问,李某承认其未考取特种作业操作证,执法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也未查询到李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相关信息。

【处罚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10月10日,蒙城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对亳州市某安全

科技有限公司案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8日,五届市委巡察组巡查走访发现亳州市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无授课老师签到和学员虚假签到等问题。市委巡察反馈后,8月7日,亳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公司培训档案发现,亳州市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行为属实。

【处罚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2024年9月5日,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谯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