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内非法建设!安徽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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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内非法建设!安徽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罚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发布5起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其中,安徽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建设被通报。

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内非法建设案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2023年8月7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安徽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擅自在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内建设丰乐亭路项目、琅琊山旅游区基础设施项目、亭园山林游步道(防火通道)项目等3个项目。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2023年10月24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一条、《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3版)》,参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29.6万元罚款,已执行到位。

建设单位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擅自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工建设,属于违法行为。该执法事项为林业部门划转的自然保护地执法事项,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履行新划转的执法职能,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了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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