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车”名义骗走车辆
再进行抵押“变现”
日前
长丰县公安局
破获一起租车诈骗案
抓获两名嫌疑人
今年8月份,长丰县公安局双凤责任区刑警队接到报警,称其公司名下一辆价值五十余万宝马车被人租赁后失联。
据公司负责人描述,前段时间,男子余某与黄某在其公司租赁了一辆宝马车,租车时间到期后,余某、黄某一直没有还车,也没有办理续租手续。公司电话催问时,二人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辞,可就是不还车,定位显示,被租车辆长期出现在异地。公司负责人发觉情况不对后,当即向长丰警方报警。
民警立即赶赴其公司展开调查,据该车GPS显示,此车被租赁后,先后在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出现轨迹。根据相关线索,经过研判分析,民警于9月12日与10月27日将嫌疑人余某、黄某抓获。
经查,余某、黄某很快交代了他们通过伪造证件,将每辆车以低价抵押给车行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退赃挽损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警方提醒
1、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汽车时一定要多加审核,以防车辆“莫名”消失。
2、贷款公司在抵押贷款前务必核清抵押物品所属问题,以免被骗。
3、购车人员如需购车,请不要贪图便宜,购车时,要核实好车辆的权属。
4、如遇租赁汽车抵押套现诈骗等问题,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避免遭受更大损失。
来源:合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