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富维东阳汽车零部件(安徽)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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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富维东阳汽车零部件(安徽)被罚

近日,信用合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富维东阳汽车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因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被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合环﹝经﹞罚﹝2024﹞3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富维东阳汽车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9月2日3时59分涂装车间的生产线正在生产间断性作业至8时30分而RTO废气燃烧装置未开启。该上述行为属于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规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单位罚款3.8万元。(文/实习生 蒋欣益)

来源:信用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