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缴纳税款 虚开发票!合肥一物业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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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缴纳税款 虚开发票!合肥一物业被通报

近日,从信用中国(安徽合肥)网站获悉,因逃避缴纳税款和虚开发票,合肥金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连被罚314780.89元、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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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內容:对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合计617217.44元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一的罚款,罚款金额314780.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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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及其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內容:对你单位处以罚款60000.00元。

来源:信用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