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安徽淮南)网站披露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凤凰网安徽梳理发现,淮南康德医院同日连收3张罚单,共计被罚17万元。
01
淮南康德医院及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且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应予处罚,建立案调查。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给予淮南康德医院警告,并罚款5万元。
02
淮南康德医院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应予处罚,建立案调查。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罚款2万元。
03
淮南康德医院超范围行医案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应予处罚,建立案调查。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给予淮南康德医院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