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处方药造成危害后果 安徽一国企医药门店被罚

非法销售处方药造成危害后果 安徽一国企医药门店被罚

近日,信用合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非法销售处方药,且造成了危害后果,国药控股安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特药店被处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蜀市监三药处﹝2024﹞19号。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6月6日下午,购药人桂凤强在护工陪同下,来到当事人内购买“氯氮平片”,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出品,国药准字H31021152,规格100片(25mg)/瓶, 批号196231201,零售价:9.8元/瓶,在未索要处方的情况下,当事人销售2瓶“氯氮平片”,收款19.6元,该药品属于处方药。6月7日购药人服用1瓶“氯氮平片”陷入昏迷,后经抢救无效于6月11日死亡。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内科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注明死亡原因:氯氮平中毒。予以立案。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了危害后果。

天眼查信息显示,国药控股安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一心徽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年,中国医药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

该公司系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进一步信息显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后者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