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12月1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桐城市人民医院原心内科主任何林生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2年,何林生在担任桐城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期间,利用处方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6.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何林生作为桐城市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何林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何林生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悔罪、认罪。
桐城市人民医院、市卫健委部分工作人员,被告人亲属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02

池州市东至县民政局原四级调研员周余来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池州市东至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余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芜湖市城市房屋综合开发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刘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芜湖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无为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04

日前,经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雨山区纪委监委对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工作人员丁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宁身为中共党员,在从事征迁工作期间,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劳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数额巨大。
丁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并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丁宁开除党籍处分,解除与丁宁的劳动关系;由雨山区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