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住建厅公布一致死事故处罚信息,1公司2人担责!

安徽住建厅公布一致死事故处罚信息,1公司2人担责!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在池州市安徽友进冠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建设项目“2024.3.1”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池州路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陈玉桥、洪强被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建罚字[2024]第102号、皖建罚字[2024]第105号、皖建罚字[2024]第104号。

安徽住建厅公布一致死事故处罚信息,1公司2人担责!

据安徽住建厅3月12日通报,2024年 3 月 1 日 8 时 20 分左右,池州市高新区一原料仓库建设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安徽住建厅公布一致死事故处罚信息,1公司2人担责!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在池州市安徽友进冠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建设项目“2024.3.1”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池州路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行为。陈玉桥、洪强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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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池州路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对陈玉桥、洪强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80天。

(文/实习生 蒋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