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控制34个账户操纵股票 一男子被安徽证监局罚没22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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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控制34个账户操纵股票 一男子被安徽证监局罚没2228万

近日,安徽证监局开除年内第三张罚单,男子宋世杰因操纵股票“ST宇顺”和“三垒股份”被处没收违法所得1114万元和同额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宋世杰控制使用“邵某贞”“顾某敏”等34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ST宇顺”“三垒股份”。期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1日)宋世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反向交易、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ST宇顺”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根据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男子宋世杰出生于1989年11月,经查明,其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1日,账户组在32个交易日集中交易“ST宇顺”股票,累计买入42,256,091股,买入金额257,284,223.56元,累计卖出42,255,791股,卖出金额 260,403,374.51元。

账户组在2019年1月31日持股数量达到峰值,为19,126,800股,占流通股本比例7.39%,占总股本比例6.82%。操纵区间内,账户组持股数量占流通股比例5%以上共有9个交易日,占总股本比例5%以上共有7个交易日,账户组持有流通股日均9,273,564.91股。

(二)连续交易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31日,账户组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或市价大量申买,申买数量32,852,600股,占该时段账户组总申买量平均达71.57%。同期账户组买入成交量38,401,441股,占市场成交量平均达20.68%,其中8个交易日成交量占比超过20%。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1日,账户组以不高于市场买一价或者市价大量申卖,申卖数量17,696,351股,占该时段账户组总申卖量平均达58.58%。同期账户组卖出成交量22,981,150股,占市场成交量平均达23.29%,其中4个交易日成交量占比超过20%。

(三)反向交易

账户组在32个交易日存在15天反向交易,累计交易量达19,006,150股,平均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的比例为62.96%,其中有11个交易日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比例超过50%,2019年1月22日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比例最高,达到98%。

(四)对倒交易

账户组在32个交易日存在11天对倒交易,对倒交易量9,322,969股,共有5个交易日对倒交易量占同期市场该证券总成交量10%以上。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31日建仓拉升阶段,账户组流通股持股占比从0.23 %上升至7.39%,该股累计上涨13.96%,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0.30%,偏离13.66%。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1日出货阶段,账户组流通股持股占比降至0%,该股累计上涨20.18%,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14.14%,偏离6.04%。

经计算,在“ST宇顺”股票方面,账户组获利2,747,675.34元。

同时,在操纵“三垒股份”情况,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4月24日,宋世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反向交易、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三垒股份”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总体而言,经计算,账户组获利8,394,481.62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交易所相关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宋世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安徽证监局决定: 没收宋世杰违法所得11,142,156.96元,并处以11,142,156.96元罚款。

来源:安徽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