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这钱借出去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感谢你们帮我把钱全部要回来了,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2月11日,76岁的宋大爷在拿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时,为感谢执行法官多年的努力,特地赶到定远法院,送上锦旗以表谢意。

2013年3月,家住定远县的兄弟李某甲和李某乙因经营生意需要,先后向宋某借款共4万元,后经双方结算,本息合计5万余元。因兄弟俩一直未能偿还,2015年,宋某将两人诉至法院,案经法院审理并判决,两人偿还借款本息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两人依旧未予履行,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甲和李某乙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因投资失败外债累累。鉴于此情况,该院依法作出终本结案的决定。虽然案件终本,但执行法官考虑到宋某身体状况不佳且家庭经济困难,急需用钱等实际情况,一直积极关注并努力推动案件的执行。
2019年11月,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被执行人李某甲和李某乙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释法律、反复劝说。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居中协商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以打工收入来分年度偿还债务。
此后,每年经执行法官的督促,被执行人均能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支付。今年2月,被执行人支付完最后一笔履行款。至此,这一起跨越十二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迎来了圆满的结局。
来源:定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