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滁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皖政〔2023〕62号)等规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开展了全省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工作,要求市域内补偿对象名称、类别及表格格式等应当统一,同类项目、同类补偿对象,其补偿安置标准应当相同,不得分县(市、区)制定。现将《滁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信件。邮寄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邮政编码:239000;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邮箱2998370227@qq.com;
(三)联系电话:0550-3067295。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来件主题注明“滁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意见”字样。
滁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初步成果
滁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起草说明
2025年3月3日
来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