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小区业主质疑“提前交房即收物业费”?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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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小区业主质疑“提前交房即收物业费”?官方回应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合肥高速信达时代星河小区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开发商提前一年完成交房,但赶工期带来了诸多房屋质量问题,至今未整改完毕;二是物业要求业主按提前交房的时间而非合同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引发业主质疑。详情如下:

——网友反映——

高速信达时代星河,开发商年前就交房,但是室内质量问题一直未整改完成,现在却让我们业主从2025年1月1日开始交物业费,他们未整改完成收物业费合理吗?我们都还未收房,交物业费又合理吗?

开发商提前一年交房,正是因为加快施工进度导致了质量问题不断,我们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交房时间收物业费,提前交房的时间段免去我们业主物业费,并且将我们业主室内问题尽快整改完成!

合肥一小区业主质疑“提前交房即收物业费”?官方回应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时代星河小区物业费相关问题已收悉,高新区回复如下:

关于时代星河小区物业费收取相关问题。经核实,您在购房时已与建设单位安徽省高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有:

一、第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在2025年11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5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5.该商品房取得《合肥市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结果告知书》。”

经调查,该小区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2月19日已取得您所在楼栋的《合肥市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结果告知书》,满足提前交付条件,且建设单位已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二、第十一条规定“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故,该物业公司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物业费用,属于合规行为。

关于室内质量问题一直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经核实,已维修整改完成。

2025年3月3日、3月4日,高新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电话联系您,已将相关情况告知,您表示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城市管理部,电话:0551-65317151;高新区建发局,电话:65311469。

合肥市12345热线中心

2025年3月10日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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