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消息,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4月1日起,这些路段将实行八五折差异化收费政策。
详情如下:
各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交通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安徽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皖交路〔2023〕201号)中部分条款予以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将“一、货车安徽交通卡支付差异化收费 采用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与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结合的方式,全省高速公路对安徽交通卡ETC套装货运车辆支付通行费给予八五折优惠。”调整为:“一、ETC套装货车支付差异化收费 对所有安装ETC套装货车实行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选取省内可调整优化的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按照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原则,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除此之外省内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九五折优惠”;
(二)“六、高速公路客运班线车辆差异化收费 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安徽交通卡ETC套装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省内高速公路实际通行费八五折优惠”调整为:“六、9座(不含9座)以上ETC套装客车差异化收费 对此类客车实行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选取省内可调整优化的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按照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原则,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除此之外省内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九五折优惠”。
二、有关事项
(一)实行八五折差异化收费政策路段见附件。
(二)调整后的差异化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期暂定一年,期满前将综合评估实施效果和路网流量变化,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调整差异化收费政策路段。
附件:1.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路段明细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2025年3月26日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