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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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3月21日

“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

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科创体系,完善创新生态,培育未来产业,决定建设“芜湖鸠兹科创湾”(以下简称“科创湾”)。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到2027年,“科创湾”品牌全面打响,学习借鉴“科大硅谷”经验做法取得实效,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机器人产业进入全国前三,低空经济产业力争进入全国前三,高端智能算力在领军企业的支撑下进入全国最前列;创新要素集聚效应充分显现,每年引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科创企业超2000家,集聚各类人才超50000人,基金规模超1000亿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在区域创新版图中的优势地位有效巩固,成为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到2035年,“科创湾”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城市功能品质更加优越更具韧性,近悦远来的创新生态充分彰显,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新成果加速转化,辐射带动城市创新层级全面跃升,成为全国一流的“四链”融合试验区和新质生产力示范区。

二、战略定位

(一)创新人才集聚区。以“紫云英人才计划”为牵引,全面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和服务生态,把“科创湾”打造成为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大舞台,成为人才价值实现之地、创新人才圆梦之地。

(二)科创企业培育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让各类科技型企业以铺天盖地之势在“科创湾”集聚成势。

(三)“四链”融合试验区。以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为动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产业融合更加紧密、教育人才支撑产业发展更加精准、金融赋能科创和产业发展更加高效,打造主体高效协同、要素集聚融通、“政产学研金服用”互融互促的创新生态。

(四)新质生产力示范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及低空经济、合成生物、脑健康等未来产业,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产业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发展布局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联动、做大增量、开放聚集”的原则,时序推进核心起步区、矩阵发展区和联动发展区建设。

(一)核心起步区。

以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鸠江区、镜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主体,先期规划建设总面积超200万平方米的湾谷科技园、梦溪科创走廊、数字经济产业园、凤鸣研创中心、南站科技园、“中国视谷”等重点园区为核心起步区。率先集聚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公共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建设一套可复制的科创运营体系,打造一支具有科创运营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形成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创要素聚势赋能、科技产业蓬勃发展的示范引领效应。

(二)矩阵发展区。

以三山经济开发区、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等投资建设的创新园区为矩阵发展区,按照“成熟一个、加盟一个”的原则,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谋划布局高品质创新园区加盟矩阵发展区,融入“科创湾”创新矩阵。

(三)联动发展区。

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积极参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加强与“科大硅谷”、城西科创大走廊、张江科学城等科创园区联动发展。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芜湖产业创新中心等“科创飞地”建设,支持国内外城市在芜建设研发创新的“正向飞地”,加速构建创新资源联动发展格局。

四、创新管理运营体制机制

(一)成立协调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科创湾”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协调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制定“科创湾”战略规划、行动方案、工作目标,以及重大事项调度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等。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组织、联络等日常工作,协调“科创湾”建设运营,牵头建立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落实相关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企业引育工作。

(二)搭建“科创湾”服务平台公司。负责落实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决定事项;做好“科创湾”母基金运营管理,招引具有市场发展潜力和前景的早、中期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入驻“科创湾”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等工作;会同载体单位搭建“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企业入驻标准;统一受理各类服务事项;统一赛事活动,牵头举办重大赛事、论坛、峰会等;统一品牌标识,加强“科创湾”品牌运营管理,做好对外宣传推介。

(三)成立战略咨询委员会。成立由国内外知名专家、企业家等组成的“科创湾”战略咨询委员会,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研究,围绕“科创湾”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发展路径提供决策咨询。战略咨询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创湾”服务平台公司。

(四)落实载体单位责任。载体单位负责组建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指导与统一调度,具体落实生态搭建、生活配套、政策保障、运营管理、科技企业引育等工作。鼓励高水平团队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科创湾”项目,负责园区日常运营、科技企业(项目)招引、入园企业服务等。

五、链接全球创新资源

(一)广泛招募合伙人。探索高端要素导入机制,面向全球广泛招募合伙人,支持资源链接类合伙人招引产业上中下游企业、项目、人才等在“科创湾”内进行创新孵化活动。

(二)支持全球研发中心建设。突出“科创湾”研发创新功能属性,鼓励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等在“科创湾”内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引育一批研发任务源自全球、研发资源来自全球、研发成果用于全球的高水平研发机构。

(三)发挥高等研究院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产学研合作对接,支持产业链领军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以项目为牵引、以实战为导向,培养应用型人才。支持国内外高校校友携优秀成果来芜创新创业,推动有转化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创湾”转移转化。

六、加快促进高标准科技服务

(一)加强精准化服务。运用通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科创湾”运营管理,建立企业入驻、政策申报等“科创湾”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政务事项、企业服务等平台化办理,打造营商环境国内一流的智慧园区。建立人工智能AI平台,为入驻“科创湾”的企业提供AI智能管家服务,根据企业条件自动匹配适宜落地的园区、合作的项目、享受的政策等,帮助企业定制精准化服务方案。

(二)提供全方位服务。高标准建设“科创湾”物理场所,提供“拎包入驻”的办公场地。面向国内外遴选一流的物业服务机构,承接“科创湾”物业管理工作,为企业落户园区提供优质物业服务,营造“芜优”创业空间。链接优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资源,为企业提供法务、财务等专业服务。为入驻园区企业免费提供产业图谱与企业分布、产业技术与成果推荐、科技文献查阅与下载、产品样本与图纸下载等科技文献共享服务。支持各类主体在“科创湾”建设专业化服务机构,提升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评价等专业服务水平。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在我市范围内落地的,在规划范围内给予用地保障。

(三)提供全周期服务。聚焦企业创新发展关键环节,构建“项目甄选—人才招引—基金支持”和“概念验证—中试服务—场景应用—产业化”服务体系。密切关注全球顶尖科学家、高校、科研机构最新成果,甄选与芜湖产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的科技成果,提供共享实验室、早期投资、CEO团队匹配等多方面支持,引导更多优秀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成为新产品。

七、配置优质产业政策

(一)“科创湾”内各类企业和人才按规定享受省、市现有产业科技和人才政策。

(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围绕企业创新创业需求,引导“科创湾”内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研发经费支出强度情况,评选研发投入指标优秀企业,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加强应用场景对接。持续推进场景创新应用行动,常态化协助企业对接应用场景,支持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等协同合作,围绕研发创新、原材料供应、关键零部件制造、资金支持等方面开展深度对接,促进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提升产业链黏性,吸引更多成果在芜转化、更多企业在芜发展、更多人才在芜创新创业。

(四)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企业在“科创湾”内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围绕初创型企业、人才团队等发展需求,探索“超前孵化”“孵投联动”新模式,精准招引优质项目在孵化器内落地转化,链接金融市场力量赋能企业发展壮大。

(五)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持续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活动,为初创企业和各类人才寻觅、匹配优质创新资源,对省级及以上大赛获奖项目在“科创湾”内落地转化的,给予一定补贴。支持科技型企业回购市属国有国企的股权,并给予回购奖励。

八、创新金融模式

(一)组建“科创湾”专项基金。成立规模30亿元的芜湖市“科创湾”发展母基金,由“科创湾”平台公司运营管理,面向优质科技成果、高科技项目和创新型企业进行“直投”“跟投”。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联合全球合伙人、投资机构等设立投资子基金,实现园区基金全覆盖。

(二)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效应,对政府投资基金实行尽职免责。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企业,持股超过3年,单个投资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在退出时如发生亏损,给予一定补助。

(三)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需要银行信贷支持的企业,纳入银证担体系和共同成长计划,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融资、企业贷款授信等方面,开发满足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对“科创湾”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上市绿色通道支持。

九、保障措施

(一)在“科创湾”协调工作机制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将“科创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强化研究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力量、要素供给、政策支持等保障。市财政统筹各类资金来源,设立30亿元“科创湾”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科创湾”建设。

(二)政策奖补资金从“科创湾”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政策支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鼓励各载体单位结合“科创湾”建设实际,围绕相关细分领域发展需要,出台专项政策,构建“1+N”政策保障体系。

(三)提升“科创湾”品牌影响力,统一“科创湾”标识,加强对外宣传,开展各类推介活动,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参与,提升“科创湾”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路演展示、创业沙龙等活动,提高企业、团队、科研院所等主体参与度,激发品牌活力。

附件:芜湖市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若干举措

附件

芜湖市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若干举措

一、广泛招募“鸠兹科创湾”合伙人。对资源链接类合伙人,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场景服务、技术转移机构等科技服务类合伙人,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作为芜湖科技招商大使,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

二、吸引大赛项目转化。举办“科创芜优·湾有引力”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并转化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分赛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决赛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30万元。对其他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转化的,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大赛奖励不重复享受。

三、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对获批的顶尖孵化器,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2.对新认定的卓越级、高能级和基础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开展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

4.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建设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小试中试基地、检验检测中心等,按照建设资金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根据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情况,按照收取服务费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助。

四、支持应用场景推广。推动全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开放场景机会,先行试用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先试后付”。待试用期结束后,对技术产品提供方按照项目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评为标杆示范场景项目的机会开放方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研发经费支出强度情况,评选研发投入指标优秀企业,均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加大科技金融扶持力度

1.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企业,持股超过3年,单个投资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在退出时如发生亏损,按亏损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投资机构每年累计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2.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股权中芜湖市属国有企业持股部分,科技型企业可按国有企业投资本金与回购时LPR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上述50%的股权。

3.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根据政府实际投资额,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匹配授信额度。

4.对科技型企业首次办理银行贷款,按照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100%予以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七、完善“鸠兹科创湾”人才保障。出台专项人才政策体系,建立多维度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及动态评价机制,强化人才安居保障与创新创业支持。为意向入驻人才提供创业空间体验及政策咨询服务;配套创业导师辅导、产业资源对接等全链条孵化服务。

八、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研发机构。鼓励载体单位(县市区、开发区,下同)对“鸠兹科创湾”建设研发中心出台政策,市级按照载体单位实际补助金额的50%,给予项目所在载体单位最高1亿元奖补。

九、实施分类评价奖励。对评价为优秀、良好的一类园区分别奖励所在载体单位最高4000万元、2000万元,对评价为优秀的二类园区奖励所在载体单位最高1000万元。无所在载体单位的园区奖励业主单位。

芜湖市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若干举措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有关条件的即可享受支持。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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