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水电气收费!安徽一市发布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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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水电气收费!安徽一市发布告诫函

4月1日

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关于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

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相关水电气行业经营单位:

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能,特向相关经营单位告诫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依据、减免规定、监督电话等内容,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价格,不得推迟执行政府定价、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不得混淆用户性质,变相提高价格标准;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对特殊机构、特殊群体应将价格优惠政策或收费减免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捆绑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通过分解收费项目变相将自身经营成本转嫁给用户,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

四、关于规范其他不合理收费。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收取水电气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严禁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各单位应对照政策文件认真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要立即停止收费并主动清退相关费用。对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严查,并适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来源: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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