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皖1122执178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伟与被执行人叶彬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叶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叶彬,男,1972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来安县三城乡涧里村山张组**号,身份证号码34112219721001****。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
(2022)皖1122诉前调确219号
执行案号:
(2022)皖1122执1784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
100000元
未履行标的额:
100000元
悬赏金比例: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人民法院依法拘传到案的,一次性支付悬赏金5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奖励。
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有效。
悬赏条件:
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经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
0550-5617110、19955003318
来源:来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