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证监局出手,1人被罚超1697万,1人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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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出手,1人被罚超1697万,1人被警示!

近日,安徽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信息,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张文彬被罚款以16,970,579.46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485,289.73元。在客户服务中存在误导性表述,并向投资者发送风险测评答案。安徽证监局对杨海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01

经查明,张文彬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张文彬知悉未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张文彬频繁登录集中交易柜台系统,获知高某1号基金、高某明远基金的持仓、委托、当日成交记录等未公开信息。

张文彬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间,张文彬实际控制并决策3个涉案账户交易,累计交易股票819只,累计交易金额6.87亿元。其中,与高某1号基金、高某明远基金相关账户趋同交易股票262只,趋同交易金额2.2亿元,趋同盈利金额8,485,289.73元。同时,涉案时段内,3个涉案账户使用的设备高度趋同。

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及相关查勘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张文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张文彬及其代理人在听证及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相关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对当事人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没收张文彬违法所得8,485,289.73元,并处以16,970,579.46元罚款。

02

经查,杨海燕在客户服务中存在误导性表述,并向投资者发送风险测评答案。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安徽证监局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