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合肥市出租车司机从业年龄最长延续到63周岁

试行!合肥市出租车司机从业年龄最长延续到63周岁

试行!合肥市出租车司机从业年龄最长延续到63周岁

根据国家有关延迟退休政策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试行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延续工作。

延续对象

2025年1月1日后年满60周岁,且持有有效的合肥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

延续期限

延续期限由驾驶员自愿申请,最长延续年限不超过63周岁。

延续条件

(一)身体健康。满足《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身体条件”要求。

(二)无不良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处罚3次及以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无其他不符合延续的情形。

延续办理流程

(一)驾驶员申请。驾驶员到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窗口(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1555号三楼,联系电话:0551-63537911,以下简称“窗口”),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延续申请表》后,提交申请。

(二)窗口办理。窗口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延续申请表》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安徽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对驾驶员是否存在不良记录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在“安徽省道路运政系统”中调整证件有效期。

来源:合肥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