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水口镇中心幼儿园组织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站内

来安县水口镇中心幼儿园组织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迅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对其法律条文的认识,2025年4月15日,来安县水口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主管安全老师选取关键章节进行解读、延伸,强调教职工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把依法从教作为职业生涯中的必修课。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全体教职工认识了制定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增强了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接下来,幼儿园将继续组织教职工加强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后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落实法治进校园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图文/钱丹)

推荐0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