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
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
魏启宏为灵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其代理县长职务;
胡僧为灵璧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
张雨晴为灵璧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静为灵璧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沈虎同志灵璧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晏若冰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局(庭)长职务;
卓艳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灵西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决定接受:
薛勇同志辞去灵璧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李祥荣同志辞去灵璧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张均平同志辞去灵璧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王曙光同志辞去灵璧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叶萍同志辞去灵璧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王强同志辞去灵璧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征德战同志辞去灵璧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胡僧同志辞去灵璧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灵璧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