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告(皖自然资公告〔2025〕64号),因协助相关法院查封要求,省自然资源厅暂停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宗矿业权转让交易申请。
矿业权人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安徽省南陵县金子圩铁、铜(金)多金属矿勘探(许可证号:T3400002009073010032519)探矿权和南陵县时金铜矿(许可证号:C3400002009113120044033)采矿权转让给南陵县金志矿业有限公司。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依据交易双方申请,省自然资源厅将上述2宗矿业权转让结果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和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公示期同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9日)。公示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7日收到相关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协助查封被执行人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述2宗矿业权。因此,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人民法院查封协助执行通知,暂停上述2宗矿业权转让交易申请。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2日
此前,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告,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以1000万、300万的价格将“安徽省南陵县金子圩铁、铜(金)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南陵县时金铜矿”采矿权转让给南陵县金志矿业有限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曾用名: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工山铜矿) ,成立于2000年,安徽安久成员,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系安徽安久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风险信息显示,4月29日,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3170520.0元,案号(2025)皖0706执972号。
此外,5月6日,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两条被执行信息,执行法院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分别为61,788,320.00元、119,794,416.00元,案号为(2024)苏0118执恢259号、(2024)苏0118执恢258号。三次被执行标的合计为21,475.33万元。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限制消费信息,涉案总金额4,415.5万元。申请人涉及马鞍山市亚马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