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安徽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喜获丰收,共有4个地级市、9个县级市和县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具体名单为如下:
地级市(4个):
淮南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
县级市和县(9个)
肥东县、肥西县、南陵县、潜山市、休宁县、明光市、颍上县、霍山县、郎溪县。
此外,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公布。其中,安徽部分具体名单如下:
省会城市(1个)
安徽省合肥市
地级市(11个)
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蚌埠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安徽省淮北市、安徽省铜陵市、安徽省安庆市、安徽省黄山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宿州市、安徽省宣城市。
县级市和县(8个)
安徽省巢湖市、安徽省当涂县、安徽省桐城市、安徽省歙县、安徽省天长市、安徽省金寨县、安徽省宁国市、安徽省广德市。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