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生产安全违法,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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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生产安全违法,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被罚10万元

近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照规定对危险物品使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东监能罚字〔 2025 〕36号。

涉生产安全违法,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被罚10万元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单位作为安徽省宿州钱营孜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该单位作为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开展柴油油罐车为泵车加油作业中,未按照规定对危险物品使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对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照规定对危险物品使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分别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成立于1952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股权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74.6813%,后者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