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大棚,安徽长丰一镇政府被罚超10万

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大棚,安徽长丰一镇政府被罚超10万

据信用合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农机存放大棚,安徽长丰杜集镇人民政府合计被罚款10.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长资规监决字﹝2025﹞13号、﹝2025﹞1号。

长资规监决字﹝2025﹞13号信息显示,经查,长丰县杜集镇人民政府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建设大李公墓,占用3.88亩土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规定,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88亩土地;

2、依法没收非法占用的3.88亩(合2586.6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墓穴及其附属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3.88亩(合2586.67平方米),按占地面积10元/平方米处以25866.7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长丰杜集镇人民政府还因另一项非法占地行为被罚款7.667,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长资规监决字﹝2025﹞1号。据信用合肥3月26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经查明,杜集镇邱集社区于2018年建设的群众农机存放大棚,未履行法定手续,超占土地11.50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1.50亩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违法占用的11.50亩(合7667平方米)耕地按照10元/㎡,合计罚款76670元。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