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晚间,正元地信(688509)发布公告,公司就阜阳市城乡建设局(曾用名: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阜阳城建局”“被告”)拖欠合同款事项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皖1202民初4986号>。截至公告发布日,该案件已开庭审理未判决。
据公告,2016年9月9日,正元地信与被告就本诉讼所涉项目(以下称“案涉项目”)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案涉项目期限共计5年360日,其中:建设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运营期为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9,255,800.00元,其中建设费40,955,800.00元;运营服务费38,300,000.00元。
支付安排为:案涉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服务费(合同金额的20%,即15,851,160元);之后每隔12个月(运营期第一、二、三、四年)支付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5%即11,888,370.00元,减去考核资金后的金额,年考核资金为年均运营服务费的15%即1,149,000.00元,根据考核情况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30日内全额或部分返还);第五年运营服务期满后30日内支付服务费(合同金额的20%即15,851,160元,减去考核资金后的金额)。
正元地信表示,公司积极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于2017年11月3日取得案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根据合同约定,案涉项目运营期为2017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2日。案涉项目运营期早已届满,依据合同,被告应支付公司项目建设费及运营费(不含考核金)共计73,510,800.00元,应退还考核金共计5,601,375.00元。
截至目前,被告实际支付公司费用共计48,282,516.00元,仍拖欠剩余合同款项30,829,659.00元。
正元地信表示,公司多次与被告沟通清偿拖欠工程款事宜,均未得到有效解决,致使公司资金被占用,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元地信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支持以下全部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共计30,829,659.00元。
2、判令被告以30,829,659.00元为基数,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对于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正元地信表示,公司已对截至 2025年5月31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103,979.16 元。由于本次诉讼审理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年度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存在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的情形,将对应收账款收回当期的净利润产生有利影响;若发生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的情形,将存在部分或剩余未计提部分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对公司当期或者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央企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控股的二级国有大型地理信息企业,是国内较早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
其创立于1999年3月,长期致力于空间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和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的投资、建设、运营和服务,培育形成了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地下管网安全运维保障技术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等核心业务,具有基础地理信息系统集成与应用服务、地上地下全空间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年报信息显示,正元地信连续两年亏损。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全年营业总收入为6.61亿元,同比下降25.97%;归属净利润为-1.73亿元,同比亏损扩大419.22%;扣非净利润为-1.82亿元,同比下滑336.16%。
2025年一季度,正元地信实现收入1.40亿元,归母净利润-2624万元。
来源:凤凰网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