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楼下噪音高空抛啤酒瓶、生活垃圾 滁州张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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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楼下噪音高空抛啤酒瓶、生活垃圾 滁州张某获刑!

6月4日,南谯法院在同乐街道微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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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被告人张某居住在滁州市某小区。2024年12月5日凌晨至12月13日晚,张某因对楼下被害人黄某经营的饭店的营业噪音不满,先后四次通过自家厨房窗户向该店门口扔掷玻璃啤酒瓶、生活垃圾等,造成黄某的轿车车顶轻微损坏。事发后,黄某迅速报警,警方通过现场侦查、走访调查以及监控视频等手段,锁定了张某。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从高层建筑物多次抛掷啤酒瓶等杂物,造成他人车辆受损,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张某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脸上满是懊悔之色,称当时没有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鉴于其认罪认罚且赔偿获谅解,依法从宽处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来源:美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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