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建厅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对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被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建罚字[2025]第 21号、皖建罚字[ 2025]第 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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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2024.9.2”生产安全事故中,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行为。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徽省住建厅决定对该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新建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鹏程。
官网信息显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迄今已走过30年的发展历程。连续多年进入“安徽省民营企业百强”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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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2024.9.2”生产安全事故中,王松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住建厅决定对其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180天”的行政处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