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安徽监管局6月13日公告,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静新华”)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以及资金用途违规等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显示,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该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2024年半年报披露实际控制人系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工商登记显示,该机构目前已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上述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二是2017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中关于承诺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三是部分募集资金未按核准用途使用。
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五十条的规定。该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GAO YANG,时任财务总监谭开国,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邵澎、陈刚对上述情形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GAO YANG、谭开国、邵澎、陈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休宁新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28.75亿元,其主营业务涵盖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债权投资和风力发电业务。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