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中支被罚43万,多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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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中支被罚43万,多人被处理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肥中支被罚43万元,多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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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金融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2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金罚决字〔2025〕24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编制虚假资料、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个人代理人培训档案不完整、未参加后续教育、未按规定招录个人代理人、未按规定进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此外,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银保培训部副总经理杜名,被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林元翔,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银保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宣利娟,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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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2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金罚决字〔2025〕28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

此外,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银保客户经理刘婉怡,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朱家厂,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可,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庄凤云,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

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庄云峰,被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中支被罚43万,多人被处理

来源:安徽金融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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