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金融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被罚4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金罚决字〔2025〕34号。
此外,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合肥本部)孙亮,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合肥本部)银保业务总监胡俊,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团体保险部总经理吴宁,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来源:安徽金融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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