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铜陵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公墓管理收费违法,铜陵枞阳三地镇政府被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枞市监处罚﹝2025﹞140号、151号、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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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3月18日,执法人员根据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枞市监办函(2024)50号)文件精神,对枞阳县义津镇人民政府镇级公益性公墓程山公墓和大阳公墓价格行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程山公墓和大阳公墓现场公示了《义津镇镇级公益性公墓异地安葬和城市居民回原籍安葬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未明确收费项目和对应的标准。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枞阳县义津镇人民政府处罚款0.1万元。
02
2025年4月1日,执法人员根据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枞市监办函(2024)50号)文件精神,对枞阳县麒麟镇人民政府镇级公益性公墓麒麟镇岱鳌公益性公墓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麒麟镇岱鳌村委会和麒麟镇岱鳌公益性公墓现场对异地安葬和城市居民回原籍安葬人员收费均未明码标价。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枞阳县麒麟镇人民政府处罚款0.15万元。
03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4月10日,执法人员根据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枞市监办函(2024)50号)文件精神,对枞阳县钱桥镇人民政府镇级公益性公墓钱桥镇公益性公墓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钱桥镇朝阳村委会和钱桥镇公益性公墓现场对异地安葬和城市居民回原籍安葬人员收费均未明码标价,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枞阳县钱桥镇人民政府处罚款0.15万元。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