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物违法存放、工业噪声超标,安徽凤阳2公司被罚超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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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物违法存放、工业噪声超标,安徽凤阳2公司被罚超23万

近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危废物违法存放、工业噪声超标,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11.8万、11.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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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调查发现,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1号生产线北 侧有3个废机油桶和6个煤焦油桶堆放在厂区内,未按照要求规范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内。

以上事实,有10项证据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 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结 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 经集体讨论,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壹拾壹万捌仟元整(118000元)。

安徽省凤阳县前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的企业。

02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调查发现,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3月25日滁州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监测站对你公司开展厂界噪声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你公司厂界西侧夜间检测值为64.8分贝,标准值为55分贝,存在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10项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 定,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经集体讨论,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壹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113680元)。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鑫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7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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