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药监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生产销售劣药、生产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被罚款33万元、1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药监药处罚〔2024〕2-113号、皖药监药处罚〔2025〕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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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生产补骨脂(批号200902),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3万元,没收补骨脂(批号200902)20kg,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肆仟捌佰伍拾元(4850元)。
往期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曾因涉嫌出租《药品生产许可证》两次,分别被罚38万元、3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皖药监药处罚〔2022〕2-213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22号。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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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6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曾用名:安徽省鹤年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15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