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官方通告!24家企业涉商业贿赂,包括华润安徽医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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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官方通告!24家企业涉商业贿赂,包括华润安徽医药等

6月18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官网发布“关于领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函的公告,涉及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

通报企业中,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

公告称,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0﹞34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等相关要求,我中心对2024年第一、二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了信用评级处置,请相关药品(耗材、试剂)企业(见附表)至我中心领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函》。

领取时需携带授权书,领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官方通告!24家企业涉商业贿赂,包括华润安徽医药等

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函领取企业名单信息显示,具体包括的企业为:合肥爱维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奥坤医药有限公司、安庆天怡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阜阳市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康森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正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贝利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逸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徽鼎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强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助祐医疗器械销售中心、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安徽逸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扬州市惠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莱凯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安徽天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徽唯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肥俊灼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艾宝医学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全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徽省鸿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徽迈斯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省并未公开通报企业的具体信用评级。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严格了失信等级的评价,取消了“一般失信”,调整为“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同时加大了惩戒力度。

根据《通知》,如果对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就会被判定为“失信”。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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