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25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
分配方案
--芜湖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切块分配到校政策,将省示范高中80%招生计划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现将2025年市区(指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经开区、经开区,下同)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指标到校生)分配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计划
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分别为:一中和安师大附中为1667人(其中一中1075、安师大附中592);十二中为696人;田家炳实验中学为480人。
二、分配办法
2025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市区符合切块指标学生总数13401人。
今年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分为两个部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规范办学指标
市区各初中学校应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若有违反《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查实认定,按照该校分配指标总数不超过5%的比例扣减。扣减的分配指标供市区学校调剂使用。
2.学生数量指标
依据市区各初中符合切块分配指标学生基数测算分配到各初中,计算公式为:各校数量指标数=各校符合切块指标学生基数÷市区符合切块指标学生总数×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总数(取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各校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数详见附表。
三、录取办法
1.不设最低控制线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继续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切块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在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进行录取。
2.录取顺序
切块分配指标(含数量指标和成效指标)的录取,将依据各学校的切块分配指标总数,在符合芜教基〔2025〕9号文件“填报原则”的学生中,按学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学校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数低于切块分配指标数,多余指标再在市区范围内调剂。
回原籍报名参加中考(代码0199)学生切块分配指标实行单列。
3.回原籍学生政策
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或四县市区以外的地区)上学的本市户籍(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且户籍一直未变动)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市区或市区,下同),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在社会报名点单列。
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且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其中外地指市区和四县市区以外的地区),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指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
从2023年秋季后,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户籍一直未变动,且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其中外地指市区或四县市区以外的地区),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可在社会报名点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社会报名点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
四、注意事项
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分配到校的指标数,公开分配指标的录取对象,公开分配指标的录取办法,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报考省示范高中考生资格公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测算基数公示),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指标分配的各项工作,并向师生和家长认真宣传,确保今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地完成。
附:2025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表
02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25年滁州市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分解到初中学校指标的通知
滁教体基函〔2025〕133号
琅琊区、南谯区教育体育局,苏滁高新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2025〕12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名的符合分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数、教学质量和规范办学情况,我局将滁州市城区三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向初中学校进行了分配,现将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指标予以公布。
指标到校生的测算和享受仅限于符合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填报方可使用。人籍不一致、中途转学等在籍在校不满三年的不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体校学生除外)。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将指标分解情况通知到各初中学校,并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各初中学校必须将指标分解情况通过学校宣传栏等告知本校所有中考应届毕业生。各学校必须全面宣传、严格执行我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或阻止学生填报志愿学校。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和招生要求,把好指标到校生资格审查关,不得弄虚作假,严禁空挂学籍学生参加中考套取薄弱学校指标的行为,确保普高招生的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550-3032193、0550-3040066。
滁州市城区2025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表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30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