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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整
7月2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2025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826元,下限为1930元。
具体如下
调整内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依据安庆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308元测算,2025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826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59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7元)。
调整范围
1、根据相关规定和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测算,缴存基数超过23502元的单位职工。
2、在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
执行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方式和时间
1、缴存单位:完成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①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anqing.gov.cn)下载《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申报表》(2025年),认真填写审核,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②登录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按以下流程填报:单位清册申报——工资基数——增加个人——勾选需调整基数职工— —录入新工资基数——保存清册——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表图片——保存图片后提交审核。
2、个人缴存者:完成6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后,就近前往公积金网点窗口,填写《安庆市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申请表》,申请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业务;或登录“皖事通 APP”——公积金专区——灵活就业人员信息调整线上办理。
3、申报时间:2025年7月2日至8月31日。
02
关于调整2025年度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25年度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2024年度黄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即24545元,调整后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2945元。
二、执行期限
缴存基数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
三、办理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的缴存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登录“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
(二)线下办理。未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的缴存单位,由单位经办人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拷贝基数调整相关电子表格,按照设定的格式在基数调整表格录入相关信息,不可改动格式。
10人以下单位可登录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在“下载中心”下载《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和缴存调整申报表》和《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申报表》,填写并盖章(各2份)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五、相关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缴存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依法依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缴存单位应对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核实,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
(四)2025年1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2025年7月1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