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委专项巡察组进驻6家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宿州市委专项巡察组进驻6家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市委关于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专项巡察统一部署,7月21日,市委第一至第六专项巡察组分别进驻市农业农村局、埇桥区医疗保障局、砀山县住建局、萧县人社局、灵璧县民政局、泗县农业农村局等6家单位开展巡察,并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

会前,巡察组分别召开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区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县区单位动员会,并对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各巡察组组长强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反复强调的要事,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开展专项巡察,是深化集中整治的重要一环,是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的具体实践,是坚持人民立场的生动写照,是深化“群腐”集中整治的有力支撑。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巡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群众进一步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明显变化。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努力以专项巡察为契机,着力查找工作差距,补齐短板不足,进一步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同完成好市委交予的使命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时间为40天左右,2025年7月21日进驻,8月29日撤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联系信箱、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和信访接待窗口,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信访受理截止日期为8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县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巡察任务分工如下。

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埇桥区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巡察。

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砀山县住建局开展安置房分配领域专项巡察。

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灵璧县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专项巡察。

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专项巡察。

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萧县人社局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巡察。

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对泗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专项巡察。

市委专项巡察组按照上述任务分工开展巡察,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伸至相关领域其他有关责任单位和县区、乡镇(街道),确保整治项目全覆盖。

来源:“清廉宿州”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