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安徽一国企被罚没超98万!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安徽一国企被罚没超98万!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披露两起供水领域垄断处罚案件,其中一条是安徽当涂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因强制承揽小区供水工程,被罚没近98.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8月20日当天,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公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对当涂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2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香型信息显示,2022年9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当涂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展开调查。该公司在马鞍山市当涂县原城市规划区内提供城市公共供水特许经营权,是唯一的供水经营者,其限定新建住宅小区供水工程只能委托其建设。

经查,当事人滥用其在马鞍山市当涂县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共自来水供水服务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城市公 共自来水供水服务过程中,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了 市场竞争,损害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经查,当事人自 2009 年成立以来,在提供城市公共自来 水供水服务过程中,马鞍山市当涂县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小区要实现供水,需按照当事人制定的接水业务流程办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至当事人客服窗口提出开通居民生活 用水接水申请,递交小区接水申请书、户数统计清单等资料, 与 当事人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后,当事人通过内部报装系 统将申请接水项目资料流转至马鞍山市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 司(为当事人上级公司)勘察设计室, 由市公司设计室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设计小区供水工程图 纸,经开发商确认后,当事人与开发企业签订《承揽合同》或 《委托承包合同》,由当事人负责小区供水工程全口径建设(包 括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自主选择小区供 水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权利。

自2009年成立至2022年9月,当地124个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的供水工程均被其统一承揽,再由其指定的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完成。

小区供水工程建设实行包工包料,所涉及的材料费、 施工费、监理费、设计费等打包计算,当事人按照马鞍山市原 物价局印发的《关于供水管网建设工程费更名有关事项的通 知》(马价商〔2007〕80 号)规定的自来水建安价格标准测算, 由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其结算支付。

这种做法不仅剥夺了开发商的自主选择权,还排除了其他施工企业的竞争机会,严重损害了公平市场秩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认定该行为违反《反垄断法》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够积 极配合本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相关事实,在调查期间积极开展 自查自纠工作,主动修改新建小区接水业务流程 ,明确告知申请 用户有自主选择供水施工服务单位的权利。 因此,为 了达到制止 违法、 以罚促改、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按照过罚相当、惩 教结合的原则。

安徽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安徽当涂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21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即:没收违法所得 665265.88 元 , 罚款 320737.97 元 ,合计986003.85 元。

最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当涂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6.53万元,并处以2021年度销售额1%罚款32.07万元,合计98.6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当涂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是一家以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杨海霞

股权信息显示,该公司由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后者由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60%,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另一起垄断处罚信息显示,抚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因指定施工企业并额外收费,被处罚款120.27万元。

调查显示,2010年至2019年抚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住房“一户一表”安装工程中,只能选择其指定的抚州日月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商提交申请后,必须与该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否则无法完成接水。

自2018年4月起,抚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还规定:开发商在申请基建用水时,必须由抚州日月公司负责二次加压设备的安装工程和设备供应。若不接受,需额外缴纳设备单价30%的“后期维护费用”。在供水企业掌握接水主动权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被迫接受,这无疑增加了不合理成本,进一步损害了市场竞争环境。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