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梯安全!阜阳开出首张罚单!

事关电梯安全!阜阳开出首张罚单!

电梯

与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

密不可分

针对电梯安全问题

阜阳首张罚单已开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法律法规对电梯安全领域的规范与引导作用,今年8月,阜阳市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宾馆未按规定开展电梯定期自行检测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是《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实施以来,阜阳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2025年6月,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宾馆使用的电梯未按规定开展定期自行检测和经常性维护保养,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后续复查中,该宾馆未按要求改正,仍继续使用涉案电梯,该行为违反了《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电梯作为人民群众“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的高频使用特种设备,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以本案为契机,持续加大《规定》的宣传普及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增强社会认知,同时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推动电梯安全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群众营造安全、舒心的乘梯环境,确保《规定》在宣传、落实和整改各环节取得实效。

延伸阅读

《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有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电梯开展自行检测等多项义务,其中,电梯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电梯自行检测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电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