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0日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最新发布
《关于简化已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的通知》
详情如下
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承诺办理提取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资金划转至提取人银行账户,无需提供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上的,提取人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继承文书(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办理。
已故缴存人在安庆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故缴存人直系亲属申请承诺办理时,应签署承诺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已故缴存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此前报道:今起执行!安徽安庆发布公积金新政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